经过这一番分析,龚仲至少可以肯定三点。一是曹婷婷知道一些内情,但不知道全部真相,她不是真正的经手人;二是马志兵是真正的经手人,知道真正的内情,但这笔钱他没有胆子一个人得;三是董昕主任知道这事,这笔钱的最后去向,董昕主任肯定清楚。至于这笔转移出来的二万多元公款,最后到底是他们几个人私分了,还是单位有特殊的支出,龚仲就不能确定了。
将这些关键点想清楚后,龚仲就开始思考怎么与董昕主任沟通了。在机关里工作,怎么让领导欣赏你,是一门非常深奥的学问。愚蠢的人,工作方式简单,不知道权衡变通,考虑更多的是制度规定,是单位的集体利益;聪明的人,懂得权衡变通,考虑更多的是领导的需要,是让领导开心满意。至于什么制度规定,单位利益,这不是他们考虑的重点,都可置于一边。
毫无疑问,董昕与龚仲是二种完全不同品性的人。每一笔支出,每一件工作,龚仲首先考虑的是单位利益,是是否符合制度规定。至于是否触犯了领导的逆鳞,是否伤害了自己个人的利益,龚仲从来都不会考虑;而董昕却完全相反,他所有的工作,都是为了满足领导的需要,都是为了让领导开心,以达到让领导欣赏自己的目的。至于什么制度规定,什么集体利益,这不是他考虑的重点。
因此,在财务管理过程中,龚仲不可避免地与董昕发生了冲突。他不时面临到一些特殊费用,如给某位领导购的泡澡用的大木桶,每周给领导配送一次绿色蔬菜,每月到乡下给领导收购一些土鸡蛋,每周安排家政公司给领导家搞一次卫生,每周末陪领导去钓鱼、爬山、摄影、搞农家乐……
所有的这一切,都是要耗费经费的,都是要用钱的。严格从财务管理上来说,这些支出都属于个人支出,肯定应该由个人负担,而不应该由单位承担。当然,龚仲也不是那样死板的人,如果只是偶然次把,龚仲还是能理解的,也能够通融。但现在几乎每周都有这样类似的费用发生,作为处处以单位利益为重的龚仲,与董昕的这种慷单位之慨行为,不发生冲突是不可能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