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8章 0093【杀人的二愣子】
夜晚。
邓春一家悄悄出门,没走几步,忽地有人跪在前方,却是他所属保甲的保长。
「邓大个,俺的邓大哥,你可不能走啊,」保长带着哭声说,「你若逃了,俺也要被连坐!」
邓春犹豫数秒,安慰道:「只挨几棍子,不打紧的。」
保长说道:「挨几棍子,还是挨一百棍子,都是那些公人说了算。恐怕你们走了,俺也要被轮上差役。」
邓春又想了想,问道:「要不,一起走?」
「俺家四十几亩地,哪能说走就走?」保长急得快哭了。
宋代的保甲连坐制,可轻可重,弹性极大。
比如邻居失火或者被盗、被杀,不去帮忙即犯有「见危不救罪」,这也属于连坐的一种类型。按律该打一百仗,力弱不能救而速速报官者免罚,有能力救却只报官者罪减一等。
法律定得那幺死,判罚难度却很大,无法界定有没有能力救援。
一般而言,都是随便打几板子。
南宋有个著名案子,某士绅之家,经常欺负乡邻。一日,被仇家杀人放火。有邻居打算救火,另一个邻居说:「他家的人没有死完,若是冲进去救火,会诬我们盗取财物。若不救火,无非罚仗而已。」于是,一群邻居坐视其宅邸烧光,反正深宅大院有围墙,不怕火势波及到别处。
邓春对保长说:「俺力气大,伱拦不住的,再来几个也拦不住。」
二弟邓夏提着棍子:「俺力气也大,莫要讨打。」
保长跪下磕头:「俺知道拦不住,也没带人来。求求两位,便留下吧。」
邓春说:「轮差催粮,催不齐就得流放充军。俺有妻儿家小,若俺出事了,家里人你来养?」
保长低声哭泣,左思右想,一屁股坐地上:「把俺捆起来,嘴巴也堵上。」
「得罪了。」
邓春回屋拿来绳子,将保长捆得严严实实,然后嘴里塞块破布放在路边。
保长有巡夜捕盗之责,保内之民犯法,知而不告便连坐。
但如果他被捆起来,明日再去报官,就可以罪减一等。基本上也就做做样子,随便打几棍,处罚太严说不过去,否则今后哪个保长愿意做事?
保长也是普通百姓,并非什幺权势之家。
处理了保长,邓夏问道:「大哥,那朱都头真会收留俺们?」
邓春说:「都头仗义得很,去了他那里,定能保咱不受官府欺负。」
这家子的基因不错,邓夏也生得高大,只是同样胆小得很,被父母告诫不得与人争斗。